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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小锦旗,大信任 我所杜宇律师成功代理罐货运保险合同纠纷,为客户挽回巨额损失!

近日,山东某物流公司车队队长将一面“货罐运险起纷争,专业破局挽企损”的锦旗送到我所,对我所杜宇律师在处理一起错综复杂的罐货运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所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和高度责任心表示由衷的认可与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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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某物流公司是山东省内知名的危化品运输企业,2023年年底,该单位一辆满载危化的罐车在行驶过程中因路面颠簸对罐体挤压导致全部货物从海底阀喷出,造成货损近10万元,为避免污染扩大,该单位及时联系专业除污公司进行紧急处理,污染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清理,支出除污费用近60万元。

事故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有货物责任险、除污费用险、除污费用大额险,事故发生后物流公司及时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但保险公司以自然损坏为由拒赔。无奈之下,物流公司选择通过诉讼方式向保险公司索赔。

作为该物流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我所接受委托后,指派杜宇律师主办本案,杜宇律师与所内其他律师协同合作,详细查阅了事故发生过程的相关资料,与物流公司处理事故的经办人通过座谈方式了解事发经过以及车辆的年检情况、运行情况,同时也就保险投保单、保险条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出台的相关文件开展研究。通过研究发现,2013年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会联合发布了交运发〔2013〕786号《交通运输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该文件明确了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并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低于该规定的责任范围,物流公司投保时,该规定已成行业通识,本案事故符合该文件中规定的责任范围,但是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限缩了承保范围,不正当限制了投保人的权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通过检索案例,多地法院也就相同案件有过多份判例,均认定保险公司应按照交运发〔2013〕786号承担保险责任。

再回头研究事发经过,行车记录仪显示事故发生前车辆行驶路段严重坑洼不平,车辆行驶出现严重颠簸,颠簸对罐体造成挤压,此种情形也符合合同约定的理赔责任范围。再者,保险设立的目的是分担企业经营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拒赔,与保险目的不符。

在所内律师集体对案件反复推演并进行模拟庭审后,物流公司坚定决心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本案经历一审、二审,均获胜诉,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70万元,成功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保障了企业健康发展。

这面锦旗,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与鞭策。下一步,我所将进一步发挥业务专长与集体智慧相结合的优势,助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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